常人社事招〔2016〕43号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师资队伍的学历层次,加大优秀教师的培育力度,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市人社局同意,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部分高中将开展校园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特制订本简章。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即将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须取得或正在申请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者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服从安排;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团结共事,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或学生会、团委、社团干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五)学习成绩优异,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二等奖学金2次或者三等奖学金3次(“211”工程或“985”工程院校报名考生获得院级及以上二等奖学金1次);
(六)教学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现场解读教材的能力;专业素养硬,能高质量地完成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现场专业素养考核;科研水平高,在高校期间有专业论文或作品在正式刊物上发表。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地点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逸夫馆一楼报告厅。
(二)资格审核
1.考生需填好报名表(附件3)纸质稿,现场报名时带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现场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考核。
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身份证(二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奖学金证明、英语等级证明、计算机等级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证明、相关专业能力证明、教师资格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面试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等综合素养。考试考核小组填写面试考核结果并签名,当场向考生反馈成绩。
2.考试考核时间:2016年11月6日上午8:30开始;
考试考核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逸夫馆一楼报告厅。
3.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常州市武进区人社局、招聘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与考察(政审)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政审)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区教育局负责监督。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教育局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后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将成立由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常州市武进区人社局、招聘学校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校园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招聘优秀毕业生的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519-86310892
监督举报电话:0519-86318253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校园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
附件3:2017年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校园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