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考试、考察、体检、综合评定后择优录用。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及综合写作。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
3、体检。按报考者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报考者总成绩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入围人员个人负担。用人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检,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进行一次。对因审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依次递补。
4、考察。根据考试和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由市民政局组织专门考察组,对入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5、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东营市民政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