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
㈠按时到达。上午考试的考生须在7:00之前、下午考试的考生须在12:30之前到达淄博高分子材料创新园(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A座2112房间等候点名。不论何种原因,点名未点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㈡验证身份。考生必须携带正式有效的身份证,以供身份验证使用。不论何种原因,未携带真实有效身份证或拒不接受身份验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㈢答题说明。面试题共3道,由考生思考后口头回答,考生思考和回答问题时,可使用考试方提供的纸、笔。
㈣面试流程:
1.点名:上午7:00和下午12:30点名,凡是点名三声无应答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验证:请考生自觉接受考务组身份验证。对于身份和报名信息一致的考生,允许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封存:请考生自觉将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考务组封存,待面试结束后发还。
4.确认知晓考生须知和考场纪律:考务组宣读考生须知和考场纪律,考生签字确认知晓。
5.抽签:通过身份验证的考生抽签确定考试代码和面试顺序。考生抽中几号签,其代号和面试顺序即为几号。考生只能以抽签抽中的号码自称,不得自报姓名。
6.代码和顺序:考生抽签后,要立即登记考试代码和面试顺序,并在登记簿签名、按手印确认。
7.考试:
⑴考生在考场内入座;
⑵考务组向考生发放A4纸、中性笔、试题等;
⑶主考宣布“考生答题开始,考务组开始计时”;
⑷考生思考、答题,时间共15分钟。当考生用时达到14分钟时,提醒1次;达到15分钟时,考务组提醒考生停止答题,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若考生提前答题完毕,应主动告知评委“答题完毕”;
⑸答题完毕的考生到成绩公布室(2106房间)休息,等候公布面试成绩,不得与尚未考试的考生接触;
⑹公布成绩:考务组在成绩公布室(2106房间)公布面试成绩;
⑺请已公布成绩的考生离开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㈤违纪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1.扰乱面试考场及有关面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2.伪造证件、证明以取得面试资格或通过身份验证的;
3.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面试的;
4.偷听他人答题或有意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候考人员的;
5.有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未交给考务组封存者;
6.有其它违纪舞弊行为的;
7.违反本须知或考场纪律规定的。
㈥合格分数线。本次招聘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是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均为面试不合格,不具备录用资格。
㈦其他事项。考生面试全程视频记录,以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