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月工资按周村区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外勤协管员每月另享有300元的绩效工资,并按当年度企业标准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期满工资的80%发放,但不享受绩效工资。
社会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为城市管理协管员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手续。按照《社会保险法》之规定,社会保险费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城市管理协管员按比例分别承担。城市管理协管员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从城市管理协管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被聘用的城市管理协管员在合同期内,另谋职业的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并经聘用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