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博士生通过面试后,在招考单位进行6个月的适岗考核,适岗考核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综合补贴10000元(税前)。
(二)通过适岗考核的博士生,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聘用:
1.正式办理入编手续,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
2.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协议年薪制度。
(三)博士毕业生正式聘用后,可享受区里人才安居政策(适岗考核期间提供免租住房一套);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未尽事宜,待有具体意向后面商。
(四)对引进的博士生实行接收入户、合同聘用、待遇落实、考核评价、职业发展等“一条龙”管理服务,区组织人事部门支持、鼓励其在区内职业发展。
(五)对于符合申报市、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博士生,区组织人事部门将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兑现相应高层次人才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