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张家界大峡谷国际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招聘人员公示聘用
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张家界大峡谷国际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审核,报县人社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为被聘人员办理工资等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要求,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