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科目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2日(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其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未领取的,视为弃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具体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也须一并提供。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