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同时进行。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2016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招聘开发区雇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对工作经验及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有要求的,同时提交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及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公示后、体检前提供。经现场审查及之后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2016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招聘开发区雇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及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原件)请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注明本人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