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级 别 | 分值 | 备 注 |
论 文 | 特类刊物 | 100 | 1.合著论文按署名人次均分。 2.期刊3000字以下的论文、报纸2000字以下的论文,按同类论文分值的50%计算。 3.会议综述、书评、译文等按同类论文分值的50%计算。 4、攻读学位期间在境外、国外正规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按核心期刊计分。 5.在三类以上(含)刊物发表论文被转载或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被反复转载,重复计算分数,不重复计算篇数。 |
一类刊物(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 50 | ||
一类报纸 | 30 | ||
二类期刊 | 20 | ||
三类刊物(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论文摘要、《新华文摘》论点摘要、港台澳及海外学术期刊(以《国外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总揽》为准)) | 15 | ||
核心期刊 | 10 | ||
非核心公开刊物、发表论文被公开报刊论点转摘 | 8 | ||
增刊 | 4 | ||
刊型内部资料 | 2 | ||
专 著 | 一类出版社出版 | 100 | 1.合作专著分值由参与者按承担任务的多少,确定其各自分值。 2.主编工作量计20分,副主编计15分,多名主编、副主编均分分值;多卷本如果既有总主编又有分卷主编,则总主编只计一次(计40分),不重复计分; 3.合著论文集考核中不作为专著; 4.专著系数:学术专著系数为1.0;个人论文集系数为1.0;译著、编著系数为0.6;一般著作系数为0.5;校注、古籍整理系数为0.4。 5.以20万字为基数,每超过5万字加10分,最高加分不超过80分。 |
二类出版社出版 | 80 | ||
三类出版社出版 | 60 |
专业水平考核办法的解释权分别在四川省经济信息中心、四川省经济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