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人员需提供退伍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3张。
报名时缴纳考务费每人100元。
2、考试。考试满分为100分。分文化考试和体能测试,文化考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文化考试、体能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聘用人数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由有关领导组成面试测评小组,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等能力以及应试人员的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
按照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计算方法,得出报考人员最后综合得分。根据报考人员最后综合得分高低排序,以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4、政审。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规定对聘用人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最终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5、体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录取。对经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任城区劳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7、聘用。被录用人员持有关手续到任城区公安分局报到后,由任城区劳务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基本工资每月16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1600元,绩效奖金600元,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和大额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