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对经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任城区劳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聘用。被录用人员持有关手续到任城区公安分局报到后,由任城区劳务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基本工资每月16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1600元,绩效奖金600元,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和大额医疗救助)。
2016年济宁任城公安局协勤队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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