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佛人社〔2016〕123号)要求,现对经2016年禅城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详见附件1)进行公示,没有通过2016年评审的申报者姓名不出现在公示名单内。公示时间从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9日止。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在本单位内显著位置张榜公示被评审通过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具体公示格式请参考附件2),至少应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结束后,要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并于2016年12月1日前将《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送达或寄送至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电脑打印无效)同时提供联系电话,若是单位反映的书面材料则在落款处盖上单位公章并留下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电话:0757-83393642
邮政编码:528000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