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县内符合考调岗位条件的在编在职公务员。
二、考调基本条件
(一)县级部门报考的公务员需试用期满并转正定级;乡镇公务员报考的需在乡镇工作满2年以上,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的需在乡镇工作满3年以上(截止2016年10月31日)。
(二)具备本公告考调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报考者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