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作区管委会批准,边境经济合作区公安分局、丹东市交警支队新区大队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2名辅警,其中,合作区公安分局13名(男性)、新区交警大队9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合作区公安分局招聘条件:具有丹东市内常住人口;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刺青,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其他条件参照国家 录用标准执行;精通档案管理、网络工程、网络维护、ppt制作、懂强弱电,英语、韩语流利对话交流或有2-3年以上专业从业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新区交警大队招聘条件:丹东市区常住人口;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身高175厘米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能适应交通管理外勤工作;其他条件参照国家 录用标准执行。
三、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试用期2个月。公安分局辅警待遇:试用期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每月1700元;新区交警大队辅警待遇:试用期每月工资16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每月工资2000元。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辅警招录工作。招录工作分报名、政审、面试和体检等程序。
1、报名、政审
报名时间:10月31日—11月10日(仅限工作日)。
报名地点:
合作区公安分局辅警:合作区公安分局419室(丹东市新城区银河大街47号新世纪佳园a区大门口)。
新区交警大队辅警:丹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409室(原丹东十五中对面)。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学历、学位、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需学信网认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辅警报名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刑事犯罪证明材料;政审合格后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3、体检。参照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从面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辅警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聘期为两年。
咨询电话:合作区公安分局:3121608 13904151019
新区交警大队:15714252977
丹东边境合作区人社局
丹东市公安局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
丹东市交警支队新区大队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