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条件
1.2017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2017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年龄适当放宽);
5. 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
6.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学段学科一致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7.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录用的体检标准;
8.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