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教育、卫生系统公开选聘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潘洪翠等10人为坪山新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2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上述人员的聘用资格有任何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新区组织人事局反映。组织人事局联系电话:28398949、84622957(上班时间),邮政编码:518118。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
组织人事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人选的聘用资格。
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