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考核、体检、聘用
根据招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经组织考察、资格复查、体检、信用评估及学历认证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具体人员名单于2016年12月在松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聘用期内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本市以外户籍人员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规定的,将协助其办理上海市居住证;若符合政策规定能落户上海的,单位将协助办理落户手续。
其他
政策咨询电话:57711485、67848528,监督电话:57820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