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大鹏新区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附件2);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若在报名表已经张贴照片,则不再提供彩色照片);
6.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及工作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在资格初审时无法同时提供的,可先提供其中之一,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