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青城人社发〔2016〕48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城阳区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员:农业大学专科和中等农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农业中专毕业学历。
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高等农业院校本科毕业,见习满一年;农业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农业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农业中专毕业,担任农业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原件)。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2份(原件,A4纸型)。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7份(A3纸型,打印;其中原件1份)。
4、反映本人从事农业工作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3000字以内,A4纸打印)。
5、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
6、有效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本人档案中的学籍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能证明其学习情况的材料原件)。
7、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有效的聘书。
8、从事农业工作以来或近四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三、其他要求
1、评审表中“任现职后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须填写承诺语,统一规范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由本人签字。没有承诺和签字的材料不予受理。
2、报送时间:11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送地点:城阳区农业局政工科(德阳路195号二楼西侧)。
4、评审收费标准:100元
联系电话:87866595,联系人:高金秀。
青岛市城阳区农业局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