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鸡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鸡政办发〔2009〕42号)规定,经鸡西市政府批准,拟为鸡西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2016年鸡西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1998年11月14日及以前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2016年11月17日及以前已取得毕业证书)、专业及其他条件;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参加鸡西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从鸡西市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鸡政办发〔2014〕21号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法
1、所有岗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人员应自行下载并提交《鸡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下列证件、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一份);②毕业证、学位证(各复印一份)、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或有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④鸡西市市级“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鸡政办发〔2014〕21号文件规定,应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则不能享受相关政策性加分。
3、本公告中的“项目生”,是指在鸡西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在鸡西市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
4、报名人员需仔细阅读《鸡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设置指导目录》,并按要求准确填写,因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5日— 11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三)报名地点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
(四)考务费用
笔试报名费105元,面试考务费100元,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缴纳。
(五)考试时间、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以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鸡西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六)相关说明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5:1。低于该比例的原则上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特殊岗位经鸡西市 领导小组批准,可降低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开考。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鸡西市所属的事业单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政策性加分。
3、笔试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鸡西市 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鸡西人力资源市场网公示7天。
1、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
以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鸡西人力资源市场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权重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由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组织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组织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鸡西人力资源市场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招聘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相应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3、政策咨询电话:0467-2386623。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