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罗平县教育局关于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来源:罗平县教育局 阅读:3299 次 日期:2012-04-05 18: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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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曲靖市《关于做好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罗平县教育局即将启动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教育系统

1.长期在教师岗位上不具备合格学历,现已取得相应合格学历,至今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2.因工作变动,现在初中、高中或职中教学岗位上并取得相应的合格学历,需重新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的人员;

3.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4.证书遗失,需要补办的人员。

(二)社会人员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和相关要求的罗平户籍公民均可在罗平县报名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

二、认定程序

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为:本人网络上报名、受理申请、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做出认定结论、颁发证书。

认定教师资格采取属地申请、分级管理的办法。即罗平户籍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请人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提交受理申请所需材料。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相关要求

(一)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两学”考试,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所开设和选修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成绩一律不予认可。

(二)专科学历是师范类专业毕业,后通过函授、自考等形式取得师范类本科学历的教师资格申请者,申请材料中要出示师范类专科时的学历证书,如专科不是师范类专业毕业,本科属师范类毕业(免修教育学、心理学)的一律要参加“两学”考试。非师范专业参加全省“两学”考试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截止时间:2012年3月31日。

(三)重新申请认定高层次教师资格人员的在职教师,需提交原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补证人员需将遗失证书登报作废,填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并注明教师资格证书的种类、号码。

(四)普通话证书

根据《关于启用全国通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云教语[2002]5号)的文件精神,凡持有国家级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视为合格;持有云南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的有效期限为5年,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有效期满后,需经重新参加测试认定后,换成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收费

根据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和曲发改收费〔2008〕19号文件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认定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需交测试费180元。

(六)参加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需电子照片,照片上传至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要与打印的教师资格证照片同底。

四、日程安排

(一)报名咨询

2012年4月15日至24日,登录云南教育网、曲靖教育网、罗平县政务中心网、罗平政务信息网。

(二)网上报名时间

申报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24日

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24日

(三)现场确认地点、时间

现场确认地点: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

申报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4月17日-24日

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4月17日-30日

(四)受理申请

申请人在提出书面申请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到教育局人事科确认修改申请人信息后再打印;

2.身份证影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3.户口本影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4.学历证书影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5.《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份,本表在云南省教育网下载,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填写];

7.非师范类申请者提交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影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影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形式及测试时间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形式: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包括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案,面试包括说课和专家提问。

2.县级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2012年5月12日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

(六)资格认定和证书发放

2012年6月2日至6月30日,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职责权限组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综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认定结论,将结论通知申请人,并向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五、纪律要求

教师资格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掌握好政策,对不符合认定范围和条件的人员,一概不得受理,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确保认定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教师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五年内不提申请教师资格证书;对违反规定的,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附: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络报名操作说明


罗平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说明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两类。不同类别的申请人网上报名的入口不同。

1.1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申报操作

1.1.1登录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有两种途径进入报名系统。第一种途径:点击网站首页右侧后再点击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第二种途径: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

1.1.2申请人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

一、如果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是首次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人信息,,则直接点击页面中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按钮,如下图:

二、“申报第一步 申报人必读”

页面显示10秒后,“下一步”按钮才激活可用。如下图:

三、“申报第二步 确认服务条款”,如下图:

申请人选中“已阅读并完全同意”网上申报协议,才可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第三步,否则给出提示。

四、“申报第三步 填写身份信息”,如下图:

在此输入全国统考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统考合格证编号,点击“下一步”按钮,如申请人在全国统考合作人员名单中,则进入申报第四步,否则给出提示。

五、“申报第四步 选择认定机构”,如下图:

该页面中的上部分信息是直接从系统中提取的,所在省为申请人参加统考时选择的省份,所有信息不可修改。

下部分选择认定机构,选择市作为筛选条件,选择后,点击选择认定机构后的“选择”按钮,则会显示出所选市下所有能认定所申报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如果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没有开通网报或者网报时间未到以及过了网报时间,则会给出提示,不能进行下一步。否则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第五步。

六、“申报第五步 选择确认点”,如下图:

确认点列表中会显示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所有参与确认工作的确认点信息供申请人选择。如果没有选择确认点,点击“下一步”时,会给出提示。

申请人需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现场确认点。

七、“申报第六步 阅读注意事项”,如下图:

八、“申报第七步 填写申请材料”,如下图:

页面第一部分为“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此部分信息不可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则需要点击上一步按钮返回相应页面修改。

页面的第二部分为“登录信息”,此部分信息为必填信息,无论是“暂存”还是“提交”,申请人必须填写。

页面的第三部分为申请人其他信息,申请人选择“暂存”时,此部分信息可以根据需要填写。“暂存”只是暂时保存申请人的申请信息,以备申请人在后面的时间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补充填写完整,此条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进入申报第八步。如果提交注册信息时有信息项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九、“申报第八步 完成”,如下图:

申请人信息网上注册成功后,页面如下图所示:

在该页面内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登录”按钮。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

1.1.3申请人登录

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在“网上申报”首页输入申请人姓名、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点“登录”即可。如下图所示:

1.1.4登录后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登录成功后,弹出提示信息,如下图:

点击“确认”,可以查看和修改填报的申请信息,页面如下:

点击页面右边的“查看申请信息”,可以查看填报的申请信息。

点击页面下方的“修改申报信息”按钮,则可以进行申请信息修改,如下图所示:

统考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可修改。修改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如果信息填写不正确,则会弹出相应的提示。

1.2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

1.2.1登录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有两种途径进入报名系统。第一种途径: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 后再点击 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第二种途径: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 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

1.2.2申请人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

一、如果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是首次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人信息,则直接点击页面中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如下图:

二、“申报第一步 申报人必读”

页面显示10秒后,“下一步”按钮才激活可用。如下图:

三、“申报第二步 确认服务条款”,如下图:

申请人选中“已阅读并完全同意”网上申报协议才可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第三步,否则给出提示。

四、“申报第三步 选择认定机构”,如下图:

首先选择资格种类,根据选定的资格种类控制认定机构下拉列表的显示内容。选择省和选择市作为筛选认定机构的条件,选择了省或市后,点击选择认定机构后的“选择”按钮,则会显示出所选省及市下所有能认定申报的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如果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没有开通网报或者网报时间未到以及过了网报时间,则会给出提示,不能进行下一步,否则点击下一步后进入申报第四步。

五、“申报第四步 选择确认点”,如下图:

确认点列表中会显示所选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所有参与确认工作的确认点信息供申请人选择。如果没有选择确认点,点击“下一步”时,会给出提示。

申请人需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现场确认点。

六、“申报第五步 阅读注意事项”,如下图:

七、“申报第六步 填写身份信息”,如下图:

输入申请人的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按钮,如系统校验通过则进入申报第七步。

八、“申报第七步 填写申请材料”,如下图:

页面第一部分为“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此部分信息不可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则需要点击上一步返回相应申报页面修改。

页面的第二部分为“登录信息”,此部分信息为必填信息,无论是“暂存”还是“提交”,申请人必须填写。

页面的第三部分为申请人其他信息,申请人选择“咱存”时,此部分信息可以根据实际填写。“暂存”只是暂时保存申请人的申请信息,以备申请人在后面的时间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补充填写完整,此条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进入申报第八步。如果提交申请信息时有信息项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注意:申请人必须在认定机构要求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为成功。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为保证申请人信息安全,需要使用“退出”按钮,或者关闭浏览器,退出网上申报系统。

九、“申报第八步 完成”

申请人信息网上注册成功后,页面如下图所示:

在该页面内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登录”按钮。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

1.2.3申请人登录

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在“网上申报”首页输入申请人姓名、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点“登录”即可。如下图所示:

1.2.4登录后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登录成功后,弹出提示信息,如下图:

点击“确定”,可以查看和修改填报的申请信息,页面如下:

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查看申请信息”,可以查看填报的申请信息。

点击页面上的“修改申报信息”按钮,则可以进行申请信息修改,如下图所示:

修改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如果信息填写不正确,则会弹出相应的提示。

1.3 申请状态查询

申请人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后,可以查看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各时间段的状态。

一、您仅暂存了注册信息,未提交到注册机构,请及时提交

申请人网上申报只暂存了申请信息时,登录后看到的当前状态为“您仅暂存了注册信息,未提交到注册机构,请及时提交”。

二、信息提交成功,等待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填报申请信息成功,但尚未到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申请材料和确认个人网上申报信息时,其申请状态为“信息提交成功,等待现场确认”。如下图所示:

三、确认未通过

申请人已经到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确认个人网上申报信息,但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合格,其申请状态为“确认未通过”。如果确认点给出了确认未通过的原因并给申请人留言后,则申请人登录后可以看到。如下图所示:

四、信息已经确认,等待认定机构审批

申请人已经到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确认个人网上申报信息,且提交的申请材料合格,在等待认定机构审批、认定期间,无论认定机构给出何种认定状态,申请人登录后看到的申请状态都为“信息已经确认,等待认定机构审批”。认定机构给申请人的留言,申请人登录后可以看到。如下图所示:

五、您选错了认定机构,请及时更正

申请人如果选错了认定机构,需要更正到其他的认定机构。则先前的认定机构需要将申请人的认定状态修改为“申报未受理”。申请人登录后,看到的申请状态为“您选错了认定机构,请及时更正”。此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通过“修改申报信息”按钮修改到正确的认定机构。

1.4 查看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申请人点击“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以查看现场确认注意事项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1.5 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认定机构。在申请人登录后,点击页面右侧的“打印申请材料”,可以在页面的预览窗口内看到申请表样式,系统默认选择的是A4版式。点击预览窗口右上角的“打印”按钮,则打印所有页面。如下图:

申请人打印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需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如下图所示:

1.6 下载打印申请材料

在申请人登录后,点击页面右侧的“下载申请材料”,则将申请表导出为A4格式的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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