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107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1月5日9:00-2016年11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1月5日9:00-2016年11月2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请于2016年11月24日9:00-25日16:00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试讲和面试。
(二)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按照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
(三)试讲办法及测试时间将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
(四)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面试前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对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六)面试按照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应聘人员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
四.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公告(http://rsc.jscjxy.cn/人才招聘栏)或短信等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试讲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 0517-83858081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7-83858866
联系人:陈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