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为考试总成绩,不再按比例折算。所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
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各占整个试题分数的5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所报岗位,以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其中,相同职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