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
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的人员,分两批进行体检与考核。第一批先进行诸城市公安局所属警官训练中心岗位的体检与考核,第二批进行其余岗位的体检与考核。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组织对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自负。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