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12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外学历人员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