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考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精神,为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对报名所须材料要求如下:
1. 应届毕业生
(1)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籍档案材料(卡)、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资格审查证明(可集体审核)、身份证及本人户口单页复印件(复印在1张A4纸上),回原籍报考考生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学校介绍信。
(2)普通中专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及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审核盖章的毕业证明(写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何时入校、所学专业、何时毕业等信息)、省招办盖章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原件或学校及学校主管部门盖章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学籍档案材料、身份证及本人户口单页复印件。
(3)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及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审核盖章的毕业证明(写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何时入校、所学专业、何时毕业等信息)、主管部门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原件或学校及学校主管部门盖章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学籍档案材料、身份证及本人户口单页复印件。
(4)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初中后3年)需持学校及劳动主管部门共同审核盖章的毕业证明(写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何时入校、所学专业、何时毕业等信息)、劳动部门审核盖章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原件或学校及学校主管部门盖章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学籍档案材料、身份证及本人户口单页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持街道(乡镇)介绍信(写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何时入校、所学专业、何时毕业等信息)、在职职工持单位介绍信,同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档案材料、身份证及本人户口单页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