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人数及注意事项
(一)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考聘比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考聘比为3:1的,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三)笔面试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5分(含65分),低于65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贡井区南环路庞大汽贸综合楼7楼705室)
四、资格复审方式
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要求
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按网络提示打印)、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和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六、其他事项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人员名单将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递补面试人员于2016年11月22日(22日截止17:30)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因取消面试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