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科目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公安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综合写作等基础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安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3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3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