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市2012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选调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惠州市教育局网 阅读:2607 次 日期:2012-04-09 1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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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市直各普通高考定点考场: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2〕79号)第十四点要求,年普通高考评卷工作将继续从“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中选调当年高三级教师参加高考评卷。承担今年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的定点考场必须推荐科任教师参加评卷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评卷工作需要,在各定点考场推荐的基础上选聘评卷教师,未推荐评卷教师的“国家教育考试定点考场”不得承办今年普通高考考场任务。为做好我市普通高考评卷教师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定点考场推荐各科目评卷教师的名额:语文、数学、英语各2人,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各1人,共12名评卷教师。

评卷教师选调条件和要求:

(一)条件

组织纪律性和责任心强、原则性强;教学水平高;身体健康;没有直系亲属参加今年高考;年龄在30-50岁,具有中学一级以上职称的高三级教师。

(二)要求

1.凡是经推荐并被确定参加今年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的中学教师,必须按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按时到省普通高考评卷场报到,并服从省普通高考评卷场的管理,参加普通高考评卷工作,并不得在中途擅自退出评卷工作。凡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退出评卷工作的教师,进行全省通报,其所在中学下一学年不得承担普通高考考场工作。

2.报名后经审核合格的评卷教师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评卷的,各市、各定点考场不得私自更换评卷教师。需更换评卷教师的,必须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

3.凡是参加评卷的教师不得在评卷场内从事与评卷无关的工作,包括试题研究、考生成绩统计分析等事项,同时不得对外谈论评卷过程。

4.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各考场要加强对选调评卷教师的教育和管理,确保教师按时按质完成评卷任务。参加评卷工作的教师,评卷期间,工作优秀的,经本人同意,纳入评卷教师库。

三、选调教师上报要求:

(一)各定点考场按《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推荐表》(附件)的要求上报县(区)教育考试中心,由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汇总后于4月12日前上报市招生办公室。市直定点考场直接上报市招生办公室。

(二)请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市直定点考场将表格(附件)按工作单位(中学)、科目分类上报。同时将此表传真到0752-2397288,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zf0108@163.com。

附件: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推荐表

注:《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推荐表》来源于惠州市教育局网,最近更新:4月9号。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推荐表.doc”的文件。《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推荐表》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e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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