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谭兴燕等410名同志(名单附后)经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等程序,符合录用条件,批准录用为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录用公务员,从报到之日起,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否则不得辞职,未经单位报请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机关 。
二、新录用公务员,从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任职定级事宜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除2012年应届毕业生)档案不在州人才服务中心的,须在4月18日前移交到州人才服务中心。 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将本人档案移交州人才服务中心。移送档案所需手续请自行与州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37-2828681),逾期未移送档案材料的,不得办理报派遣手续,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新录用公务员(除2012年应届毕业生)于2012年4月18日至19日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及身份证,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新录用的人员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
五、2012年应届毕业生最迟于2012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职位要求有学位的应同时持学位证书)、准考证及身份证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执行。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