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 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7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非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
2、2017届硕士、博士毕业生(硕士应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17届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4、报考特殊教育学科的,需是特殊教育专业的2017届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师范类)。
5、报考职业学校专业的,可以是2017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但需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具体可参考《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主要专业“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试行)》)。
符合上述1、2、3、4、5条件的,均须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6届南京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二)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南京户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应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并须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参加过2016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新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