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面试单独计算成绩,满分各100分,进入面试后不再计算笔试成绩。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及时通知报考者本人。
2.面试
报考者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排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如遇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情况,可择优等额递补。体检合格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能力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廉政情况。
(四)公示和调入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由市城管执法局研究确定拟选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公示后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本次遴选的岗位为科员,拟调人员现任职务系副科级及以上的,不保留有关职级待遇。
绵阳市纪委派驻市城管执法局纪检组、监察室将全程监督遴选工作,面向社会接受监督。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纪律规定处理,监督电话:(0816)2246936 。
遴选咨询电话: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教育科(0816)2229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