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前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学位人员的招聘和高级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分别各占60%和4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岗位工作所具备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