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我区2016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高新区市民中心39号窗口。
二、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注:务必将档案统一托管,否则不可参加职称评定)
1、技术员
大专、中专毕业,从事工程专业工作一年,考核合格。继续教育学习学时满一年,考核合格。
2、助理工程师
硕士、双学士,考核合格;学士、大本一年,考核合格;大专任技术员二年;中专任技术员四年。继续教育学习学时满三年,考核合格。
三、初级职称认定条件
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实习期满,所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合格,可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标准如下:
1、中专毕业,实习一年期满,继续教育学习学时满一年,考核合格,可确定“员”级职务任职资格;
2、大专毕业,实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继续教育学习学时满三年,考核合格,可确定“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实习一年期满,继续教育学习学时满三年,考核合格,可确定“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继续教育学习学时满四年,考核合格,可确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继续教育学习学时满四年,考核合格,可确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实习期自有关部门确认的正式参加工作之日算起。
凡国家规定实行统一资格考试的,必须参加统一考试取得资格。
四、填写评审表格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个人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所在单位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
2016年11月9日
附件待更新(网友可自行登录:济宁高新区人才联盟网查看更新)
附件 1 申报人需报送的材料清单及填表说明
附件 2 2016初级职称申报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