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遴选第二届德州市法律专家库成员和
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德政办字〔2014〕51号)要求,决定启动第二届德州市法律专家库成员和外聘法律顾问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专家库入选范围
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中,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理论研究、社会治理、公共管理、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的法学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
对于曾获得“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的,或者具有政府事务、城镇化建设与征迁、知识产权、财政金融、资本运作、企业兼并重组、涉外经济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法律专家库入选标准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及其他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三)高等院校从事法律教学科研工作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教学或者科研五年以上;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熟悉政府运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六)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三、法律专家库成员遴选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须登录德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www.dzfzw.gov.cn/)下载《德州市法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附件)并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一届德州市法律专家库成员应当重新申报。不申报的,自动退出专家库。
(二)初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确定拟入选第二届德州市法律专家库人员名单。
(三)公示
市政府法制办通过德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德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官方网站,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期满无异议的,市政府法制办正式向社会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建立第二届德州市法律专家库。
四、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遴选程序
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德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规定,结合政府工作需要,从法律专家库中遴选若干符合条件的律师和专家。经过面试、评审、考察、公示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聘任为市政府法律顾问。
五、其他事宜
(一)严格纪律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二)报名时间及材料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年11月20日(以邮戳为准)。报名人员须提交《德州市法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1份)。报名材料以信函方式寄送,不受理现场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联 系 人:韩忠辉 郝东辉
联系地址: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C区240室
邮 编:253076 传 真:0534-2687081
联系电话:0534-2686071、2686072
电子邮箱:dzyfxzzd@163.com
德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