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哈尔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管员招聘公告
来源: 阅读:832 次 日期:2016-11-15 15: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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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哈尔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哈尔滨市非农业户口(含呼兰、阿城、双城);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法律、中文、审计或财会等相关专业毕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2016年11月23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3时-16时);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85号二楼大厅;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登录哈尔滨政法网(http://hrbzfwyh.harbin.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现场需携带报名登记表2张,本人户口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一份,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张;

4、经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5、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比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6、面试。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面试人员;

7、政审与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依次顺延;

8、确定人选。根据考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

9、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被聘用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个人档案存放市人才交流中心),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聘用期间的工资按照现行的《哈尔滨市人社局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五、招考相关事宜

1、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发给准考证;

2、考试、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均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3、咨询电话:87650763,联系人:李殿石。

哈尔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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