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简章》第五条第(二)款第5项规定“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需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职位计划数至规定比例。对于无法调剂而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紧缺专业职位,经市招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比例开考,但原则上须形成差额竞争。”经市招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调整如下职位招聘计划数。
职位代码 | 招聘职位 | 原计划招聘名额 | 报名人数 | 调整后的招聘名额 |
01 | 麻醉医师 | 1 | 0 | 0 |
02 | 医学影像(放射)医师 | 1 | 0 | 0 |
03 | 临床医师 | 6 | 15 | 6(不变) |
04 | 临床医师 | 11 | 8 | 6 |
其余招聘计划数不变
以上内容公示五天(2012年4月12日-2012年4月16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何问题,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或举报。
联系电话:(0854)2215317、(0854)2220185
福泉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