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6〕56号)要求,现将清远市推荐201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人员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1 | 朱国河 |
2 | 成美琴 |
3 | 彭亚昌 |
4 | 梁义明 |
5 | 沈志亮 |
6 | 邹天顺 |
7 | 陈景科 |
8 | 邓德坚 |
9 | 洪 伟 |
10 | 邵献计 |
11 | 杨寿固 |
12 | 伍东恩 |
13 | 刘辉文 |
14 | 李代权 |
15 | 熊宏华 |
16 | 洪奇标 |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
受理单位: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清远市教育局人事科。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机关办公大楼2号楼;清远市新城5号区连江路20号。
联系电话:0763-3366161;0763-3368625。
邮政编码:511518;51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