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普法办〔2016〕2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普法工作办公室,省直各部门普法工作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我省《关于做好全省2016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的通知》(鄂普法办〔2016〕17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全省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有关事
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网络版用户请参照“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中的《考试复习指南(2016)》和普法视频课件(必修课)相关内容。光盘版用户请参照本单位无纸化系统中的《考试复习指南(2016)》。
二、考试对象
考试的对象为全省各级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
三、考试时间
全省统考时间定于2016 年12 月7日8:00时至9日17:30时进行,在该考试时间段内任意时间均可进入平台进行考试,每次答题时间为120分钟。
四、参考条件
通过“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网络版)学习的个人,必须完成600个积分(约10个学时)的学习任务;通过“无纸化学法用及考试系统”(光盘版)学习的个人,必须完成10个学时的学习任务。
五、考试须知
全省已升级网络版的各级机关、单位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统一在“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网络版)上进行。暂时没有条件完成无纸化升级的单位,统一在本单位局域网“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光盘版)上进行。
六、考试成绩
试卷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79分为合格、80-95分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是我省普法工作实现网络化、信息化和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工作。考试工作落实情况、考试覆盖面及考试成绩,将作为我省“七五”普法评先表彰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提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安装覆盖率、参考率和考试成绩合格率。各地、各部门普法工作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考试的巡视督导工作。
(二)及时汇总,按时上报。网络版平台成绩为在线统计自动上报,考试结束第二天,管理员即可查看本单位或下属单位考试成绩报表,原光盘版软件仍需按照往年流程上报考试成绩(要求12月25日前导出考试成绩包发送到505486550@qq.com邮箱进行汇总)。
(三)规范管理,加强宣传。2013年起,我省通过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已逐步建立了个人学法用法普法考试档案。各地、各部门也要建章立制,促进学法用法考试工作规范化运行。同时,要及时总结考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和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七、其他
各地、各部门在使用“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网络版)或“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光盘版)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可直接与湖北省无纸化普法技术服务中心联系(联系方式附后),确保本地学法用法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湖北省无纸化普法技术服务中心联系人:李长涛 电话:1800113360
全国无纸化普法系统售后服务呼叫中心服务电话:
400-659-2288,技术服务QQ:4006570518。
湖北省无纸化考试QQ群号:317831030
省普法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钟武
电 话(传真):027—87238590
QQ :675341385 邮箱:zhong20061120@163.com
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