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16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阅读:931 次 日期:2016-11-18 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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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教育厅,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是为全省高校和大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现因工作拓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岗  位

拟聘人数

学  历

专   业

就业创业指导

2人

大学本科及以上

 

文  秘

1人

大学本科及以上

人文社科类专业

就业市场管理

1人

大学本科及以上

 

网络管理

1人

大学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硕士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0周岁。具体计算方法:25周岁为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为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网络管理岗位还需具备:⑴熟练掌握windows、linux等操作系统,主流oa系统,sql等主流数据库,java等主流程序开发语言及环境配置,主流厂商的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配置;⑵可独立完成局域网的日常管理、维护,计算机系统故障排除,电脑周边设备维护;

5.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同等条件下有相应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聘用形式

聘用形式为劳务派遣,工资福利待遇和日常管理等同在编人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至27日。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并发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至hljjyzdzx@163.com邮箱报名。

2.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按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1张1寸照片(与报名表上电子照片同底)、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和成绩单)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或提供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4.录用。根据笔试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办理相应见习(实习)手续,社会人员见习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实习期至2017年6月30日,见习(实习)期结束后双方无异议,签到劳动合同。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在校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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