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理论知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写作、时政和行政能力测验等。笔试结束后,根据招募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报考人数与报考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按最低比例核减或取消招募计划。因放弃面试所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2016年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考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考生报名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