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2016年青岛市市北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16年青岛市市北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需在2016年11月28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4届、2015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前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16年11月28日)。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