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1月21日,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利辛县人社局网、利辛县公安局网等网站发布公告,在利辛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上午8时至12月2日下午17时30分。
2、报名地点:利辛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世纪大道旁与前进路交叉口信访接待大厅);
3、报名程序:(1)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退伍军人证;(2)填写《利辛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3)交本人近期小二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由所在乡镇(纪检)牵头,辖区派出所配合,负责辅警招聘工作的宣传和对应聘人员的初审工作。政审工作由利辛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五)择优录用。对考察、考核、体检合格者,择优录用。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岗前培训。按照招聘人员岗位要求,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岗前培训。
(八)签订合同。依据有关规定由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实时信息。招聘监督电话:0558-8812237(县委政法委);报名咨询电话:0558-8700750(县公安局);0558-8812201(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