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学历高低、近三年考核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成立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到大学生村官任职村(社区)和所在镇街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重点考察实际工作表现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程度。对考察人选,考察组统一征求纪检、检察机关和综治、卫生计生、审计、经管等部门的意见。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自负。
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