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2、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于11月25日上午8:00前到城阳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集合;
3、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晚上不得饮酒,晚上22:00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喝水及进餐;
4、体检费用265元,由考生负担;
5、体检考生为公示中是否进入考察范围标“是”的考生;
6、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从递补人员中按顺序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