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市江宁区新进 公告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761 次 日期:2016-11-24 1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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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事招公告核﹝2016﹞63号

根据江宁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含特殊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新教师64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考高中、初中、小学(1)、幼儿园(1)、特殊教育学校相应岗位:

1. 2017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师范类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大专。不含非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

2. 2017届硕士、博士毕业生(硕士应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2017届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符合上述1、2、3条件的,均须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 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南京生源(户籍)2014届、2015届、2016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师范类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大专)。

5.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南京户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应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并须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考小学(2)或幼儿园(2)岗位: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毕业),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3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获得省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有5年及以上省内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学科(专业)及人数(640人)(详见附件)

科学学科可由科学与技术教育、物理、化学、生物专业的毕业生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cn)和江宁教育信息网(www.xjs.jnedu.net.cn)发布。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6年11月25日—12月3日。

2.方式:登录江宁教育信息网(http://xjs.jnedu.net.cn/)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者进入报名系统后,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然后按照网上报名程序提示及相关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如实填写《2017年江宁区新进 考试报名表》后上传。

报考者上传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上传材料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毕业生(本科、硕士、博士)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

(2)外省师范类毕业生还需上传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3)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南京户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南京生源(户籍)2014届、2015届、2016届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口本(南京生源不需提交)原件扫描件。

(5)符合招聘条件(二)的人员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符合相应年限要求的中小学(幼儿园)工作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具有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需上传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获得省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需上传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和获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6)只报江宁学校的人员务必上传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120×160像素,文件名为:身份证号.jpg。

4.已在南京市四城区及其它区报过名的,且符合江宁区招聘条件的可在江宁区兼报,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5.报考者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兼报江宁区的报考者所报学段、学科必须与在其它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否则报名无效;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中学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小学学段的同一学科)。

(二)现场确认

只报江宁区和报考小学(2)、幼儿园(2)岗位的人员须进行现场确认。其他报考人员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网上报名自动失效。

1.网上确认时间:2016年11月30日-12月3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2月4日-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3.现场确认地点:南京市上元中学(江宁区天印大道701号,天印大道与文靖东路交汇路口)。

4.现场确认需考生本人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

(1)填写并打印好的《2017年江宁区新进 考试报名表》。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毕业生(本科、硕士、博士):一律凭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现场确认。硕士研究生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携带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外省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4)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南京户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本科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14届、2015届、2016届南京生源(户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需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口本(南京生源不需要)。

(6)符合招聘条件(二)的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符合相应年限要求的中小学(幼儿园)工作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具有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提供职称证书。获得省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需提供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和获奖证明(文件)。

5.只报江宁的须缴90元报考费。

(三)打印考试证

经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合格的报名者,请于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1日凭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或姓名)登录南京市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njzb.net)打印笔试考试证(统一使用A4纸打印)。

(四)笔试

1.笔试组织:2017年江宁区新进 笔试与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 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开考比例: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笔试科目与内容: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17年1月2日上午,以考试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5.笔试合格线:各学科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江宁区教育局根据具体学科需求划定。

6.成绩查询:报考江宁区的考生可于2017年1月23日、24日登录江宁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jnedu.net.cn)查询本人成绩。

7.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含特殊学校)、幼儿园新进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17年度内有效。

(五)面试

1.面试由江宁区教育局将根据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要求,制定2017年江宁区新进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方案,经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按区合并招聘的岗位,将在面试公告中明确具体招聘单位、人数以及拟聘用人员选岗办法(选岗办法由区教育局综合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制定),并在江宁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jnedu.net.cn)适时发布。

2.笔试合格者可按江宁区教育局公布的面试公告报名参加面试。报考我区并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可持笔试成绩单原件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到我区参加面试报名(符合招聘条件(二)的,只需笔试成绩单原件)。我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段类别学科实际招聘数1:3的比例,在面试报名者中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3.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授课和基本功考核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各项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其中授课占面试成绩的60%,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20%。针对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学前教育等侧重基本功考核的学科,基本功考核所占面试总分比例可作相应提高,具体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在江宁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

6.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30%+面试成绩×70%。

(七)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专业)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江宁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江宁区教育局与其签定就业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进教师一般于当年的8月1日到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时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25-52181813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监察室:025-52281696

南京市江宁区人社局事管科:025-87187233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2017年南京市江宁区新 岗位(学科)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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