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考核
1.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组织面试。面试采用试讲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仪表举止等。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设置最低控制线,即面试成绩按百分制低于70分的不予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16年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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