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滨州市委办公室印发《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滨办字〔2016〕35号)、市教育局《滨州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实施方案(试行)》(滨教〔2016〕46号)要求,经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确定了20名申报人员的校长职级。为增加校长职级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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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