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2012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网 阅读:1294 次 日期:2012-04-18 14: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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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暂行)》(苏教师〔2002〕27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1〕10号)等文件要求和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区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已依法受理其申请材料且属下列对象之一的:

1.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2.所学专业与申报拟任教学科专业不对口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3.近五年内未从事相应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4.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

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测试日期和地点

1.测试日期:2012年4月29日(周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于当天上午7:00报到,申请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于当天7:30报到。

2.测试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国英小学(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路85号,公交B1、B19、18路、24路、36路、42路等均到达)。

三、测试内容

1.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

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课程目标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育素质。

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四、测试形式

采用说课和面试两种方法进行测试,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还需进行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测试。

1.说课。根据提供的教学内容,独立设计出书面教学方案(备课),并进行说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说课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说课的评价标准打分。满分为100分,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围绕说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面试问题2—3题,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面试的评价标准打分。满分为100分,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进行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的内容为:

(1)音乐。测试弹唱和舞蹈。弹唱为现场抽签选取儿童歌曲自弹自唱;舞蹈为现场抽签听音乐自编自跳。

(2)美术。测试命题水粉画,抽签确定绘画题目。

五、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人员要带好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未带身份证不得参加测试,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进入考点必须关闭通讯工具并交工作人员保管,违反者取消测试资格。

2.认定机构提供测试教材、绘画用纸、舞蹈磁带、录音机和钢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自备水粉颜料、画笔、水杯(水筒)等绘画工具。

3.说课、面试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者,即为能力测试不合格,不得认定教师资格。

4.说课要求见附件二。

5.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将于5月底前上网公布。

6.教师资格的认定和证书发放工作将于6月初完成。

7.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85177992。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说课要求

一、教材简析

1.本课内容的特点、重点和难点

2.本课在全册(或单元)中的地位和作用

3.由此确定学生应学什么,学到什么水平(教学目标)

二、学法指导

1.依据教材的特点和学生的特点确定学生的学法

2.简述所定学法的理由

三、教学设想

1.阐述大致的教学思路和步骤

2.阐述所选择教法的依据和理由

3.阐述所设计的问题或活动的依据和理由

四、教学评价

1.采用什么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结果(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

2.阐述这样做的理由

附件2:常州市新北区2012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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