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机关非编工作人员公招简章
来源: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852 次 日期:2016-11-28 09: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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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
最低工作年限 |
政治面貌 |
年龄上限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户籍要求 |
面试比例 |
笔试面试成绩比例 |
专业要求 |
其它条件 |
1 |
创城办工作人员 |
从事辖区内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创城工作日常巡访,收集整理、督办反馈发现问题,推动各责任单位落实常态长效创城工作机制,做好测评点标准化管理,策划开展各类创城宣传活动。 |
5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限本市 |
1:3 |
4:6 |
不限 |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协调沟通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知晓本地方言、持有驾照者优先。 |
2 |
环境综合整治办工作人员 |
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办日常事务处理,协助领导做好会务、接待工作,负责起草文件、信息材料的撰写和报送等工作。 |
5 |
非应届生 |
2 |
不限 |
35周岁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限本市 |
1:3 |
4:6 |
文学、法学、 行政管理 |
1、熟悉公文处理基础知识,具有较好写作能力;2、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3、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会计上岗证或财务工作经验的优先。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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